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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面新闻编辑 | 刘海川
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,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,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,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。就在前一天,全国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介绍,今年将制定社会救助法、医疗保障法、托育服务法等。
这意味着,在低生育率持续运行、人口结构加速转变的背景下,中国生育支持政策正在从阶段性、政策性安排,走向更加稳定、系统的制度建设。两位参与起草托育服务法的学者向界面新闻表示,考虑到应对人口形势、减轻家庭养育成本的紧迫性,托育服务法有望在2026年出台。
在中国现行制度框架下,义务教育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对6-15岁儿童受教育权的兜底责任。无论家庭收入、城乡差异或区域发展水平,国家都必须通过财政投入与制度安排,确保儿童“有学上、上得起学”。这一制度安排,被普遍认为是中国人力资本快速积累的重要基础之一。
但在义务教育之前,0-3岁托育阶段长期处于“家庭责任为主、公共支持不足”的状态。这一阶段既不属于义务教育,也不同于完全市场化的消费服务,却直接关系到女性就业连续性、家庭生育决策以及儿童早期发展质量。
2026年作为“十五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,在国务院编制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(草案)》,“着眼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,健全人口服务体系”。在此背景下,托育服务法的制定和出台意在向外界表明,托育不再只是家庭的私事,也不仅是市场的生意,而是被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考量的“准公共事务”。

回顾过去十余年的生育政策演进,中国在制度设计上经历了明显转向。
在全面两孩、三孩政策实施后,政策重点逐步从“是否允许生育”转向“如何支持养育”。尤其是在现实层面,养育成本高、服务供给不足,被普遍认为是影响年轻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2025年工作时已明确提到,“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、惠及3000多万婴幼儿”,并同步推进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。而在2026年重点任务中,托育服务被进一步放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中统筹推进,这意味着政策重心正在从“补贴端”走向“服务端”。
如果说现金补贴、税费减免更多是“减负”,那么托育服务的制度化建设,则直接关系到“能不能生、敢不敢生”的现实选择。
长期以来,中国托育行业深陷“供需错配”与“标准缺失”的双重困境。一方面,超过三成的家庭有送托需求,但实际入托率却低至7.86%,机构面临生源减少与经营压力的双重夹击;另一方面,由于缺乏国家统一标准,从业人员资质“五花八门”,从育婴师到保育员,甚至各类商业培训证书混杂,行业准入门槛低,导致服务质量良莠不齐,“不敢托”成为家长的普遍心结。
2023年9月,托育服务法被列入立法规划(二类项目),2025年12月22日,托育服务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。从列入立法规划到首次审议,只有两年多一点时间,这部法律的推进速度被一些法学专家形容为“光速”,背后反映了国家对应对低生育率问题的紧迫认识。
多位学者表示,虽然还要经过多次审议,托育服务法有望2026年出台。一方面,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正如政府工作报告所言,要“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”,而托育是教育链条的起点。此外,面对人口发展的新形势,单纯的“育儿补贴”和“产假延长”已不足以扭转生育意愿。只有通过立法,明确政府、社会、家庭在托育中的权责,才能构建真正的生育友好生态,激发生育意愿。
截至目前,托育服务法草案尚未对外公布,但根据新华社披露的消息,该草案明确国家将实行“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”,这一举措被视为规范托育行业生态、破解“不愿托”难题的关键一步。
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教授参与了托育服务法起草工作。他向界面新闻介绍,在此次立法草案中,最受行业关注的条款之一便是确立了“托育师资格考试”制度,这将是全国统一考试,由国家统一组织,卫健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推进,这一未来出来的新规对行业和家庭意义重大。
张力介绍,目前的托育行业,从业者持有的证书多属于“水平评价类”。这类证书由行业协会或社会机构颁发,属于技能认定,非强制性,含金量相对较低,且标准不一,针对性不强,导致市场上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。
而草案确立的“资格准入类”考试,则意味着“持证上岗”将成为硬性红线。这不仅是名称上的改变,更是性质上的飞跃。只有通过考试、注册并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,才能从事托育工作。这将从根本上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,确保从业者具备国家认可的专业资质。
此外,托育服务法草案不仅规定了托育师的准入,还对机构的准入许可、设施安全、膳食标准以及从业禁止情形(如暴力、虐待等“黑名单”制度)作出了全方位的严格规定。
